【東京奧運】東奧疫情「特別規則」運動員確診即判棄權 總決賽前確診可保留比賽紀錄仍可奪銀

運動筆記HK 編輯部
發表於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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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媒報導,國際奧委會(IOC)10 日公佈了“東京奧運會競技特別規則”。該規則按各競技項目,匯總了參賽選手或教練在奧運會期間新冠病毒檢查結果呈陽性時的處理辦法。


IOC 規定,若參加日本東京奧運會的運動員或教練團隊確診 COVID-19,運動員就會被大會判定為「棄權」,而非「喪失資格」。如果運動員在參加決賽前確診,他們仍可保留之前的比賽紀錄,仍有機會奪得銀牌。


不同比賽項目會有不同的具體規則。在棒球比賽中,若有一個參賽隊伍因確診而無法出場,會改由其餘的6 個隊伍分組進入循環賽,積分最高的兩個隊伍會進入決賽,排名第三和第四的隊伍則能爭奪銅牌。在田徑項目的預賽和準決賽中,如有選手確診,會由下一順位者或合資格者遞補出賽。


東京奧運將在 7 月23 日開幕,現已進入倒數階段。但由於疫情蔓延,東京奧組委一直不斷在調整方案,由 3 月公布拒絕海外觀眾赴日,到 6 月公布日本國民觀賽人數上限為一萬人,日前更加因為東京都疫情升溫,接連決定首都圈、福島縣和北海道的體育館均空場作賽。

日本東京國立競技場的觀眾席 // photo:AP